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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年04月12日

  4月6日,北京市《关于对破坏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实施首日,一男子就因在长城墙砖上故意刻划,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依据《惩戒办法》第六条规定,景区将该男子列入“黑名单”,限制其购票参观资格,拒绝其“登长城做好汉”。

  “刻划式旅游”是八达岭长城景区保护的老问题。自1987年八达岭长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各地慕名而来的游客络绎不绝。几乎同时,“刻划式旅游”的现象也纷纷出现,甚至“不到长城非好汉”变成了“不刻长城非好汉”。为加强对此类不文明行为的治理,《惩戒办法》明确规定,对刻划、故意损坏等七类破坏文物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此前,2003年颁布的《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2006年颁布的《长城保护条例》都对刻画、涂污、损坏等危及长城安全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但相关行为仍时有发生。

  有的游客肆意放飞自我,“忘怀楷则”,题名留痕,刻画涂鸦,划伤文物;有的游客满足于浮光掠影,不愿意深入了解景区的自然美学价值和历史文化意蕴,缺少对风景文物的敬畏和珍爱之心……然而,涂抹刻画“随心所欲”,修复却是难比登天。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曾表示:“因为刻得那么深,如果把它磨掉的话,那长城砖就被破坏了;如果抹上一层盖住,那长城整个的风貌又被破坏了。”加强长城的保护,禁止刻划、涂污、损坏十分基础且关键。

  保护长城、杜绝“刻划式旅游”等问题,需要持续深入提升游客文明素养和规则意识。在现代社会的文明肌体中,规则就是筋和骨。特别是在“陌生人”组成的公共场合,更须通过规则明确人们的行为边界。绵延2万多公里的长城不可避免会与参观者“亲密接触”,祖国大地无尽的风景名胜也不能只是“养在深闺”,如果单靠相关部门监管,其难度之大不难想象。只有通过培育人们的规则意识和守则能力,才能让文明旅游深入人心、蔚然成风,让遵规守法成为文明旅游的第一道风景,让保护文物的“长城”矗立在风景文物边边角角。

  徒法不足以自行。对违规破法者还须加大惩戒力度,让不文明游客付出代价,提高违规违法成本。八达岭长城景区惩戒办法的出台,为处理破坏长城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立下了明规矩。在这个办法实施首日,就对景区不文明游客立即制止、迅速惩处、首次“拉黑”。同时,北京市延庆区正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在八达岭长城景区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也会被延庆区其他旅游景区拒之门外。推而广之,一处拉黑,处处受限。这样把警示作用尽可能地发挥出来,杜绝“破窗效应”,让破坏文物成为一种高风险、高代价行为,推动文明旅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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